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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電、票、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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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會通匯業務 |
藉由網路傳輸系統,將全國參與其中之金融機構匯款系統連線,形成全國通匯網,用以便利客戶享有通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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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告事項 |
為增進整體作業效率,節省客戶來會辦理事務的等候時間,並反映實際作業成本,本會參酌市場同業作法,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將臨櫃以現金辦理國內匯款(金額兩百萬元以下)的基本匯費調為每筆三十元。 (超過兩百萬元以上者,每一百萬元加收十元,未滿一百萬元者以一百萬元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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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特色 |
一、降低攜帶現金風險,兼顧方便與安全性。 |
二、手續費統一標準,以便匯款者先行計算。 |
三、於匯款帳號正確無誤前提下,匯款金額經由金融機構之匯款、解款的動作,於當日解付予收款人。 |
四、本會及各分部皆可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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