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府辦理「111年度彰化縣志願服務吉祥物命名徵選活動」,歡迎請踴躍參與
(一)徵選細則:
1、為利於本縣志願服務吉祥物宣導推廣,特辦創意命名活動,名稱最多以5個字為限(中文為主,得輔以英文字母)。
2、命名作品具創意及意涵,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不雅文字,方便使用國、台語發音、易記並予人深刻印象。
3、請寫出命名之意涵說明(說明文字以200字為限)。
(二)活動期程:
1、線上投稿期程:111年9月17日(六)至9月30日(五)止。
2、評審小組初審(預計):111年10月1日(六)至10月3日(一)。
3、5選1網路票選:111年10月4日(二)至10月13日(四)止。
(三)獎金:
1、優等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紙。
2、佳作4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3、以上前5名名次網路票選數相同者,將以初選成績做最後評比,初選成績較高者則獲得該名次。
三、活動詳情請見活動計畫書或至本處官網-訊息中心-活動快訊查詢(https://social.chcg.gov.tw)。
四、承辦人:謝社工師,承辦電話:04-753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