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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111 年全國大南瓜比賽辦法
發布單位:推廣部  發文日期:2022-05-10

新北市 111 年全國大南瓜比賽辦法

一、目的:為鼓勵及推廣本市之休閒農業,並改善大南瓜栽培管理技術,提高南瓜品質, 發展具有特色之農特產品,並提升南瓜多功能利用與建立產業價值,除擁有 南瓜比賽樂趣外,更能增加本市特色農業之知名度。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淡水區農會

四、協辦單位:全國各地區農會

五、報名方式:參賽人員統一由各農會向淡水區農會報名,資格由各農會統一審查, 但經查證非本人栽培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自 111 年 6 月 2 日止。

七、進場時間:11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3 時。

八、評審時間:11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 時~16 時。

九、比賽地點:新北市淡水捷運站後方金色水岸活動會場

十、頒獎時間:111 年 6 月 18 日(星期六) 上午 11 時,獲獎者請於上午 10 時前到達 會場接受頒獎表揚。

十一、比賽分組、名額、重量及獎勵: (獎金為提貨劵形式,獲獎人數以參賽人數的 1/3 為原則)

(一)重量競賽 1、參賽品種:不限,重量需達 150 台斤以上,藤蔓左右需各留 10CM。 2、參賽名額:每農會最多 5 名,總計 40 名,如報名超過或不足 40 名,由主 辦單位協調辦理。 3、錄取名額:(依重量排序) 冠軍 1 名,獎金 5 萬元及獎牌乙面。(增設破紀錄獎金 1 萬元) 亞軍 1 名,獎金 3 萬元及獎牌乙面。 季軍 1 名,獎金 2 萬元及獎牌乙面。 殿軍 1 名,獎金 1 萬元及獎牌乙面。(如未達 250 台斤者從缺) 優勝 5 名,獎金 5 仟元及獎牌乙面。 未錄取者補貼運費,不足 150 台斤 500 元、150~300 台斤 1,500 元、300 台 斤以上 2,000 元。

(二)創意競賽 1、參賽大南瓜品種:需以大型南瓜為主(大西洋、大福)。 2、參賽名額:每農會最多 5 名,計 30 名,報名由各農會按分配名額統一向淡水區 農會報名。 3、錄取名額: 冠軍 1 名,獎金 1 萬元及獎牌乙面。 亞軍 2 名,獎金 6 仟元及獎牌乙面。 季軍 2 名,獎金 4 仟元及獎牌乙面。 優勝 4 名,獎金 2 仟元及獎牌乙面。 未錄取者,每人補貼運費 500 元。

(三)品質組 1、參賽大南瓜品種:限大福品種。 2、限新北市民眾參賽,報名由各農會按分配名額統一向淡水區農會報名。 3、參賽名額:每農會最多 5 名,計 40 名。參賽重量:70 台斤以上。 錄取名額: 冠軍 1 名,獎金 2 萬元及獎牌乙面。 亞軍 2 名,獎金 1 萬元及獎牌乙面。 季軍 3 名,獎金 6 仟元及獎牌乙面。 優勝 8 名,獎金 3 仟元及獎牌乙面。 未錄取者,每人補貼運費 500 元。

(四)食用南瓜品質組

  1、報名日期:5 月 25 日前報名,比賽時間:6 月 2 日。

  2、比賽地點: 本會 8 樓會議室

  3、送件日期:6 月 1 日 16 時前須送達本會

  4、參賽南瓜品種:限栗子南瓜(墨綠品系如一品、黑海品種) 5、限新北市民眾參賽,報名由各農會按分配名額統一向淡水區農會報名。 6、參賽名額:每農會最多

  5 名,計 40 名。參賽人需提供 3 個南瓜,單粒 2.5 台 斤以上 4 台斤以下,總重量 7.5 台斤以上 12 台斤以下,每組收購 500 元。

    錄取名額: 冠軍 1 名,獎金 3 仟元及獎牌乙面。 亞軍 3 名,獎金 2 仟元及獎牌乙面。 季軍 5 名,獎金 1.5 仟元及獎牌乙面。 優勝 5 名,獎金 1 仟元及獎牌乙面。

十二、評審標準:

  1. 各參賽大南瓜於111 年6 月17 日下午13 時前,自行送達比賽會場。

  2. 大南瓜如發生病蟲害或其他原因造成腐爛現象或利用科技方法或灌注物品 (金屬)增重,得獎後如發現違規行為屬實者,即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名次由後 1 名遞補。

  3. 重量競賽組: 以電子磅秤秤重,依重量大小排名為錄取依據,重量相同分,以品質、外觀 形狀之優劣為依據。

  4. 創意組:以題材吸睛度40 分、製作技巧30 分、色彩豐富度30 分評定。

  5. 品質競賽組: 評分標準重量佔 40 分、外觀形狀佔 30 分、表皮色澤佔 30 分,品質評鑑總 分如同分者,以外觀形狀所佔分數之高低為錄取依據,再同分者以表皮色澤 分數高低為依據。

  6.食用南瓜品質組: 每組由 3 個中任選 1 個切開作為糖度及品嚐評比糖度佔 22%、口感佔 25%,另 外 2 個評比外觀形狀佔 20 分、果肉性狀 15%(色澤 8%、厚度 7%)果實重量及 整齊度 15%、證照 3%合計 100%,如同分者,以糖度及品嚐加總佔分數之高低 為錄取依據,再同分者以外觀色澤分數高低為依據。

  7.參加者對主辦單位公布之評審結果、展品陳列,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三、評審:邀請新北市政府 1 名、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1 名、新北市農會 1 名、農友 公司 1 名、大學餐飲系老師或飯店主廚 1 名擔任評審工作,評分方法依據大 南瓜各項評分標準評定成績。

十四、獲新北市品質組、創意組冠、亞、季軍之南瓜,所有權歸主辦單位,供推廣展 示之用,其餘參賽之大南瓜於活動結束後,6 月 20 日上午 9 時以前可自行載 回,或交由承辦單位全權處理。

十五、獲獎人員獎金高於 20,001 元者,需繳納 10%競技競賽所得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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