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農民辦理生活補貼事宜
發布單位:保險部
發文日期:2021-06-08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0年6月3日紓困4.0方案;「本會對受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 法」;及農民生活貼作業規範規定辦理。 二、鑒於國內疫情持續升溫,衝擊原有農產品市場通路及內需 消費,影響農民收入。為降低疫情對農民生計之衝擊,110 年辦理發放農民生活補貼每人新臺幣1萬元,補貼對象及辦 理方式分述如下: (一)適用對象為以下3類: 1、110年4月30日當日為農民健康保險或農民職業災害保 險 被保險人之農民。 2、109年曾經申請農民生活補貼之實際耕作農民(含參加 本會農糧政策及實際耕作者)。 3、本會輔導參加農糧政策有案的農民(109年5月1日至110 年4月30日)及青年農民(109年5月1日至110年5月12 日)。 (二)前開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取農民生活補貼: 1、108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達50萬元 (含)。 2、已領取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三)發放方式:基於防疫不臨櫃洽辦之原則,透過系統比對 符合資格者,直接匯入本人帳戶。 (四)發放時間: 1、第一梯次:前述第1、2類符合資格之農民於110年6月4 日發放。 2、第二梯次:前述第3類符合資格之農民,及於系統未留 有本人金融帳戶者,將依農民金融帳戶資料蒐集進 度,陸續發放。 3、因特殊因素,無法以金融帳戶入帳者,將比照109年以 發放現金方式辦理。 三、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積極輔導農會,建立避免農民前 往農會據點補登存摺防疫指引,以防止因群聚而衍生防疫 問題。另外,對於農民辦理臨櫃提款,亦應請農會加強落 實人流管制等防疫措施。 四、另本會110年「農民生活補貼系統」(https://flbp.coa. gov.tw/)將於110年6月4日開放農會查詢使用。 五、本會已建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農產業紓困振興專區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有關農 民生活補貼常見問答可至首頁>常見問答>生活補貼>農民生 活補貼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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