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豬證明標章申請須知
發布單位:保險部
發文日期:2020-12-14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109年11月30日中畜企字第 1090100351A號函辦理。 二、為執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廣臺灣養豬產業,強化國產豬 肉整體識別性行銷,爰推行臺灣豬證明標章,用以證明業 者使用之豬肉、豬直接可食用部位及其加工製品之主原料 為國內飼養之豬隻,自11月1日起開放第一階段有商業登記 或稅籍登記的餐飲業、食品製造、加工及販售業者至「臺 灣豬證明標章申請網」(網址:https://taiwanpork.naif. org.tw/)線上申請;另為因應外界高度期待,該會已開放 第二階段無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但有固定場所之店家, 以紙本申請方式提出申請。前述申請作業可參考「臺灣豬 證明標章申請須知」。 三、惠請一同推動臺灣豬證明標章,本案如有相關疑問或建議 事項,請逕向該會客服聯繫(連絡電話:0800-500-885、聯 絡信箱:naif@ms.nai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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