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2期公糧收購
發布單位:供銷部
發文日期:2020-09-18
公告事項: 一、每公頃收購數量(乾穀):計畫收購1,500公斤,輔導收購800 公斤,餘糧收購2,400公斤。 二、每公斤收購價格(乾穀):計畫收購稉種稻穀26元、秈種及糯 種稻穀25元;輔導收購稉種稻穀23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2元; 餘糧收購稉種稻穀21.6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0.6元。 三、農民繳售濕穀計價方式:由公糧業者按濕穀水分含量及經本 會農糧署核定之濕、乾穀折算率折算乾穀數量,依上列收購 數量及價格計價。 四、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依繳交公糧乾穀數量每公斤補助 農民2元。 五、本期收購期限:各地區稻穀收穫後即開始辦理收購,收購截 止日期如下: (一)屏東縣:109年10月20日。 (二)高雄市:109年11月10日。 (三)臺南市:109年12月4日。 (四)嘉義縣市、雲林縣、南投縣、彰化縣、臺中市、苗栗縣、 臺東縣(臺東市除外):109年12月10日。 (五)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臺東縣臺東市:109年12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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