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農民分批購肥分次提領,提高補助及再次預購
發布單位:供銷部
發文日期:2020-05-14
說明: 一、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4月13日農授糧字第1091069104 號函(諒達),自本(109)年4月15日起,啟動實名制預購肥 料補助措施,農民按作業程序完成預購領用複合肥料者, 每包(40公斤)補助20元(每公斤0.5元,依實際包裝重量計 算)。 二、為輔導農友依作物生長需求分批購肥分次提領施用複合肥 料,自本年5月15日起,預購肥料補助每包增加10元,6月 15日起每包再增加10元,依經銷點於農民購肥資訊管理平 台系統(購肥系統)登錄完成農民預購肥料相關資料之日期 作為起算日,執行期間、補助金額及開放農友再次預購肥 料期程如下: (一)第1期:自109年4月15日至5月14日止,每包補助20元。 (二)第2期:自109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止,每包補助30元。 (三)第3期:自109年6月15日起,每包補助40元,並視疫情期 間再評估調整後續補助金額及執行期限。 (四)購肥系統開放農友再次預購之各類作物肥料數量如下: 1、水稻每公頃每星期上限為8包(40公斤)計320公斤。 2、蔬菜、花卉、雜糧、特作、果樹及其他作物等6類作 物,得於第2期109年5月15日起,再次預購肥料,數量 詳如各類作物肥料合理用肥量(附件1)。 (五)請購肥系統維護廠商(農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設定 執行期間、補助金額及預購肥料數量。 三、為方便農民預購肥料補助作業,應請配合辦理事項: (一)請經銷點協助轉撥農民預購肥料補助款,並請先行代墊 補助款,第1期200元以下(含200元)、第2期300元以下及 第3期400元以下,得以現金給付,並宣導說明係政府補 助款,非肥料直接降價並請農民於「農民預購肥料補助 款現金領款清冊」(附件2)簽收。 (二)補助款超過上述現金給付額度者,經銷點應於通知農民 領貨時併同確認匯款帳號,並請於農民領貨後10個工作 天內匯撥,匯款手續費全數由本署計畫核實補助。 (三)經銷點登錄農民預購肥料資料,每日每位農友預購單(同 一經銷點同一日同一農民多筆預購單以1筆計)登打費, 由本署補助每筆15元。 四、本署109年4月21日農糧資字第1091069180號函(諒達),有 關農民預購肥料補助款代墊核銷程序,配合執行期間「每 月10日前」修正為「每期當月底」製作補助款申領清冊、 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憑證資料,向本署轄區分署申請撥 付補助款,分署查核後無息歸墊撥付(轉正)補助款。 五、請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肥料供應業者,轉知所屬商 系經銷商及經銷點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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