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
發布單位:行銷部
發文日期:2018-08-21
說明:一、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花博農民市集」,自103年起委託本會執行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截至107年8月中,參展農民人次超過2萬4千人,創造業績逾新台幣6.6億,外銷業績超過新台幣5千萬元,來客數達583萬人次(外國旅客超過5萬8千人次),成效卓著,為召集更多優秀農、漁民參加展售,敬請鼓勵轄下有意願之農、漁民參加報名共襄盛舉。二、臺北花博農民市集位於花博公園圓山廣場(捷運淡水線圓山站前),營業時間為每週六、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止(夏季時間星期六營業時間延至下午6時30分)。 三、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參展資格須為農民、漁民、休閒農場、農會、漁會、產銷班或經農政單位證明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並且需要具有農委會「四章一Q」認證。現場展售之人員須為申請農民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兒媳、女婿等之親屬關係者;以農會、漁會、農場單位報名者,須具有報名單位之職員身分。 四、臺北花博農民市集以推廣販售農、漁民生產之生鮮蔬果及農、漁產品為主、加工品為輔,產品須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衛生管理法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等相關規定。五、臺北花博農民市集每週定期抽驗參展單位販售之農、漁、畜產品,並訂有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參展規範、參展須知以及參展評選標準等管理相關規定,以嚴格把關農民市集品質、保障農民及消費者權益。 六、「臺北花博農民市集」本年度報名相關資料亦可至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官方網站(http://www.expofarmersmarket.gov.taipei/application.asp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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