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2期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至8月31止
發布單位:保險部
發文日期:2018-07-12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7年7月2日農糧產字第107 1092503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業於本年1月5日以 農糧字第1061057942號函修正公告,依「農產業保險試辦 補助要點」規定,投保農民應自付保險費達十分之一以上 ,農委會始予補助二分之ㄧ保險費。另本府107年第2期作 水稻補助保險費40%。 三、旨揭水稻保險商品於本年第2期作之銷售期間,自即日起 至8月31日止,鼓勵農友投保以降低生產風險。 本會請洽:保險部陳麗春 電話:04-8972002轉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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