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第2期稻作直接給付試辦區及給付金額度
發布單位:供銷部
發文日期:2017-06-1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公告
106年第2期作稻作直接給付試辦區及給付金額度。 公告事項: 一、依據稻作直接給付試辦作業須知第2點。 二、試辦區(土地座落以下區域): (一)桃園市楊梅區、八德區、觀音區、新竹縣新埔鎮、芎林鄉、 峨眉鄉、苗栗縣銅鑼鄉、通霄鎮、南投縣草屯鎮、名間鄉、 彰化縣福興鄉、竹塘鄉、二林鎮、雲林縣斗南鎮、西螺鎮、 二崙鄉、大埤鄉、嘉義縣朴子市、大林鎮、溪口鄉、臺南 市新營區、柳營區、後壁區、高雄市大寮區、美濃區、屏 東縣新園鄉、崁頂鄉、花蓮縣吉安鄉、臺東縣鹿野鄉、宜 蘭縣冬山鄉。 (二)臺中市全區。 三、給付金額度:: (一)一般:每公頃給付金10,000元,收穫時可回復改繳公糧, 不領取給付金。 (二)參加集團產區契作:每公頃給付金11,500元,不得於收穫 時回復改繳公糧,惟發生天然災害時,得依規定領取給付 金或繳售災害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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