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期稻作直接給付試辦區及給付額度
發布單位:供銷部
發文日期:2017-04-18
公告事項: 一、試辦地點:桃園市楊梅區、八德區、新竹縣新埔鎮、芎林鄉、 苗栗縣銅鑼鄉、臺中市龍井區、霧峰區、彰化縣福興鄉、竹 塘鄉、南投縣草屯鎮、雲林縣西螺鎮、斗南鎮、二崙鄉、嘉 義縣朴子市、大林鎮、臺南市柳營區、新營區、高雄市大寮 區、屏東縣新園鄉及宜蘭縣冬山鄉等20試辦鄉(鎮、市、區)。 二、給付額度: (一)一般農地:每公頃給付13,500元,農民於試辦地區公糧稻 穀保價收購期間,可回復改繳公糧,不領取給付金。 (二)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農地:每公頃15,000元, 農民不得於收穫時回復改繳公糧,惟發生天然災害時,得 選擇依規定繳售災害穀,不領取稻作直接給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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