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03學年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事宜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2月26日農輔字第1040022174號函辦理。
二、 申請日期:104年3月1日至104年3月31日止逾期不予 受理。
三、檢附證件:
1.本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2.前一學期學業、德行成績單正本。
3.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學生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
附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及
申請人與該學生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4.申請人之農會存摺影本。
5.申請人為學生之父或母,且有再婚情形者,應另檢附申請
人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學生
未滿20歲者,申請人應另檢附載有取得該學生監護權之現
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現住人口含非現住人口詳細記
事戶口名簿。
6.父母離異或死亡者,應另檢附現住人口含非現住人口詳細
記事戶口名簿。
四、行政院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表可由農委會網站下載。
網址: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4886並點選就學獎助學金申請表(103學年度第2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