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竹塘鄉農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05月25日
發文字號:彰竹農推字第1050001630號
主 旨:公告本農會辦理105年度「彰化縣竹塘鄉稻米品質競賽」活動之相關事項,請符合資格並有意願參加之農友,踴躍報名參加。
依 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5年度「鄉鎮稻米品質競賽」實施計畫說明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 參賽稻米品種:經政府公告之105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並以國產之梗稻品種為限。且參賽稻米品種於該縣市前一年種植面積須達100公頃(含)以上。
二、 參賽農友資格:
居住於本轄地區(含毗連)之農友,且其耕地位處本轄,實際種
植同一稻作品種面積需達0.5公頃(含)以上者,同一戶籍或夫妻與直系親屬之間,均僅限一位農友報名,農友不得重複報名,亦不得將其所耕作之同鄉鎮或不同鄉鎮耕地以他人名義報名參加;參賽農友於報名時須填具「農友基本資料表」,並切結該參賽稻穀確實為參賽農友本身所耕作生產,倘違反規定經查屬實,即喪失參賽資格,倘有得獎者並應追回獎項;參賽農友需同意主辦單位合理使用個人資料,並填具(105年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三、 評審委員: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擔任。
四、 評審項目及標準:如附件二
五、 報名方式: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及耕地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具「農友基本資料表」逕向本農會推廣部報名。
六、 報名期限:自即日至105年06月08日止。
七、 優勝農友獎金: 冠軍獎1名獎勵金3萬元;亞軍獎獎勵金1名獎勵金2萬元;季軍獎1名獎勵金1萬元;優勝獎9名,每名獎勵金5,000元。
八、 其他事項請參閱附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5年度「鄉鎮稻米品質競賽105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選拔」實施計畫說明書。
九、 入選收購稻米,台南11號品種稻米以市價收購為原則,台稉九號品種稻米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