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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彰化縣竹塘鄉稻米品質競賽」
發布單位:推廣部  發文日期:2016-05-27

彰化縣竹塘鄉農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05月25日

發文字號:彰竹農推字第1050001630號

主      旨:公告本農會辦理105年度「彰化縣竹塘鄉稻米品質競賽」活動之相關事項,請符合資格並有意願參加之農友,踴躍報名參加。

依     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5年度「鄉鎮稻米品質競賽」實施計畫說明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  參賽稻米品種:經政府公告之105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並以國產之梗稻品種為限。且參賽稻米品種於該縣市前一年種植面積須達100公頃(含)以上。

二、  參賽農友資格:

居住於本轄地區(含毗連)之農友,且其耕地位處本轄,實際種

植同一稻作品種面積需達0.5公頃(含)以上者,同一戶籍或夫妻與直系親屬之間,均僅限一位農友報名,農友不得重複報名,亦不得將其所耕作之同鄉鎮或不同鄉鎮耕地以他人名義報名參加;參賽農友於報名時須填具「農友基本資料表」,並切結該參賽稻穀確實為參賽農友本身所耕作生產,倘違反規定經查屬實,即喪失參賽資格,倘有得獎者並應追回獎項;參賽農友需同意主辦單位合理使用個人資料,並填具(105年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三、  評審委員: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擔任。

四、  評審項目及標準:如附件二

五、  報名方式: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及耕地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具「農友基本資料表」逕向本農會推廣部報名。

六、  報名期限:自即日至105年06月08日止。

七、  優勝農友獎金:  冠軍獎1名獎勵金3萬元;亞軍獎獎勵金1名獎勵金2萬元;季軍獎1名獎勵金1萬元;優勝獎9名,每名獎勵金5,000元。

八、  其他事項請參閱附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5年度「鄉鎮稻米品質競賽105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選拔」實施計畫說明書。

九、  入選收購稻米,台南11號品種稻米以市價收購為原則,台稉九號品種稻米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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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彰化縣竹塘鄉農會  公司統編:6049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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