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之離農獎勵發放作業
發布單位:推廣部
發文日期:2016-05-09
「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之離農獎勵發放作業
為調整農村勞動人力結構,活絡農地流通利用,鼓勵資深 農友將農地出租給大專業農擴大經營規模,對於符合農保 年資滿5年且年滿65歲以上之農民,將其自有農地出租給 符合「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輔導之專業農民或組織型農 民團體耕作,每個月每公頃可領取離農獎勵2,000元,每期 作1.2萬元(6個月),每人最高上限3公頃。
依「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小地主大專業農基期年 農地租賃作業規範,離農獎勵金為每半年(1月至6月、7 月至12月)各撥付1次,中途新簽約者自核定當月起按比例 撥付獎勵金。另倘租期未滿3年終止租約,自實際終止契 約當期作起,對於政府依本規範支付之離農獎勵及大專業 農轉(契)作補貼,不予給付。
有關新申請加入大專業農資格審查案件,因農會行政作業 未能與租賃契約起始日(一般為1月1日或7月1日)同步於 該月份核定,其兩者相差之月份得否核予離農獎勵乙節, 對於上、下半年新核定取得資格者,得分別自當年度1月 、7月起就其符合大專業農認定資格(身分條件、作物類別 、經營規模、租約期間等)之月份核予離農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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