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本署統計104年4月至105年2月假商務電子郵件詐騙案件
發生47件、財損達新臺幣4,026萬1,755元,顯見是類詐騙
手法造成公司行號資產損失情形甚鉅,許多國內企業習慣
使用電子郵件與客戶聯繫以撙節開銷,卻給予詐騙集團可
趁之機,實有加佳宣導之必要性。
二、假商務電子郵件作騙手法略述如下:
(一)詐騙集團攔截被害人公司交易信件,並申請與企業客戶
電子郵件地址相似度極高(如l或l、w與w或長串英文字
母中多或少l個字母)的假郵件使之混淆。
(二)模仿原本拄來郵件的語氣發信給被駭企業之客戶,騙取
金業或客戶變更匯款帳戶,藉機詐騙被害人將公司貨款
匯至詐騙集團所預設帳戶。
(三)取得企業客戶的信任而匯款,俟受款客戶反映未收到貨
款時方知受騙”
三、本署建議是類詐騙手法防制對策如下:
(一)電子郵件屬低安全性之資訊交換格式,易遭篡改冒用,
對於交易廠商突然變更收款帳戶,受款地或變更出貨地
時,務必以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確認交易無誤。
(二)加強公司所有個人電腦掃毒,使用合法授權之防毒軟體
以減少木.馬或後門程式植入機會。
(三)使用免費之電子郵件信箱請注意帳號密碼安全,定期更
新密碼。
(四)以電子郵件進行交易,應使用電子憑證以加強驗證“
(五)電子郵件傳送訂單或出貨單等附件,請加密處理,防止
資料遭到篡改、偽冒
(六)應落實各項資安佈建與人才培育,弦化公司內部資安管
理,以減少駭客入侵機會。
(七)公司應將管理權限區分,落實帳號密碼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