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屆,維護及防制金融詐騙工作不能鬆懈!
發布單位:信用部
發文日期:2016-01-27
一、農漁會信用部應提高警覺,加強防搶(竊)措施、落實辦 理「安全維護自衛編組」演練、加強門禁管制及營業時間 後之安全維護,並確實依規定全面檢視各項安全措施,如 有大額現鈔之提領運送,應洽請警察機關協助護送。
二、應加強執行營業場所及自動櫃員機等自動化服務設備之安 全防護系統及管理,錄影監控設備應事先進行測試檢查, 同時加強測試應變機制及安全作業程序等安全維護工作, 並落實執行下列措施: (一)、充分揭露自動櫃員機提款及轉帳交易限額。另春節連 續假期期間金融卡跨行轉帳及提款限額計算一律採曆 日計算。
(二)、指派專人監控自動櫃員機服務狀況,視需要增加補鈔 次數,若遇有服務中斷情事,如缺鈔、斷線等,應即 時派員補鈔、修復,以確保連續假期之服務品質。
(三)、加強自動櫃員機之巡查管理,連續假期期間每日應巡 查營業場所內外之自動櫃員機、門禁及相關防護設施 。 (四)、客戶申訴專線及自動櫃員機標示之緊急連絡電話,應 確保24小時暢通且可提供諮詢服務,並建立客戶自動 櫃員機申訴之應變機制,俾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五)、於連續假期期間,若自動櫃員機可用率(指可提供服 務且不缺鈔之自動櫃員機占全部自動櫃員機比率)低 於95%,且未能提供服務之自動櫃員機達5臺以上者, 請依規定通報重大突發事件。
三、請加強對異常帳戶之管理,並落實執行警示帳戶聯防機制 作業處理程序;於客戶臨櫃辦理匯款或轉帳交易時,詢問 客戶匯款或轉帳之對象及用途,以積極預防客戶受騙,如 發現客戶有疑似受騙情形者,應主動關懷詢問並積極提醒 或勸阻客戶,必要時通知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四、如遇重大突發事件,除應立即通知治安或其他有關機關採 取緊急補救措施外,不論為上、下班時間或假日,應確實 依本會99年3月12日農授金字第0995011342號函,於2小時 內向相關機關通報,不得有延遲通報或隱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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