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函
主旨:貴局建議電動式農地搬運車納入「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實施
計畫」補助項目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4年11月9日桃農務字第1040028506號函。
二、旨揭計畫係配合行政院推動「消費提振措施」辦理,預計補
助農友購買2萬台小型農機具,除擴大內需與活絡經濟之目
的外,並紓解農村勞動力問題,提高農業耕作效率,促進節
能減碳之效益。計畫採先申請、後購置、再核銷方式辦理,
農民申請期間自104年11月7日起至105年2月29日止,申領補
助款期間自104年12月1日起至105年3月10日止。
三、前項農機補助機種除考量農民需求性、適用性及普遍性外,
尚需符合計畫之規範,為讓多數農友受惠,本計畫僅擇列中
耕管理機、汽(柴)油引擎農地搬運車、田間搬運機等14種小
型農機具,並公布實施受理申請中,為求公允,其餘機種本
次不增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