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受114年丹娜絲颱風風災受災戶復建,農業部提供貸款展延免息措施(包含一般貸款及專案農貸)
114年丹娜絲颱風受災戶復建-農業部提供貸款展延免息措施(包含一般貸款及專案農貸)
1.適用範圍:經行政院114年7月18日及23日公告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東區、
嘉義市西區及高雄市新興區為災區所在地,取得受災證明文件之受災戶。
2.協助措施: 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受災戶提供既有一般貸款展延免息措施,如災區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得展延2年至5年、以災區房屋為擔保之貸款得展延1年,並加碼提供既有專案農貸展延1年免息措施,展延期間利息由農業部補貼,免予計收。
3.申辦方式:檢具貸款展延申請書、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等,向原貸款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請展延。
4.另農金署官網已設置「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專區」(網址:https://reurl.cc/gYQRgb),方便大家快速查詢相關內容,並掌握申請資訊。歡迎多多分享,讓更多需要的朋友及時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