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公告自113年4月1日起,
農藥「陶斯松」禁止輸出、販賣及使用,
請大家避免誤用農藥陶斯松而觸法。
另相關特定作物之容許量經發布刪除,
各類作物自發布施行日起算之流通緩衝期間,
殘留量符合刪除前之容許量者,
可繼續製造、加工、調配、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各類作物之流通緩衝期如下:

生鮮食用花卉➩3個月

蔬果類、香辛植物及草木本植物(含乾燥食用花卉) ➩1年

乾豆類、咖啡豆、可可豆➩2年

米類、雜糧類、茶類➩3年

衛生福利部113年3月29日衛授食字第1131300473號函,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7條條文及第3條附表1、第6條附表5
(點擊連結>點擊「行政院公報」>點擊「附件」>附表一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表修正規定之附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