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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8月26日頒布修訂各項辦法
發布單位:推廣部  發文日期:2015-09-0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8月26日頒布修訂之「農業天
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
及額度」、「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建貸款要
點」地4、6點「農業天然資害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規
定乙份,並自104年8月9日起施行。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修正條文

第   五   條  本辦法救助對象,指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

        前項救助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現金救助及補助

      一、經營農、林、漁、牧業依有關法令應辦理登記或核准而未辦理者。

      二、使用土地、水源及設施,不符有關法令規定者。

      三、當季養殖水產物於天然災害發生前,未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申報養殖之種類、數量、放養日期、規格及購價等資料者。

        前項第三款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

        第二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九日施行。

 

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要點第四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四、本貸款之對象為天然災害發生後,經農委會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告或核定之直轄市或縣(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該地區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組織及農企業,遭受農業損失者。

本貸款所稱農民組織,指農會、漁會、農田水利會及合法登記之合作社場;所稱農企業,指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事業。

六、借款人申借本貸款應於農委會公告辦理低利貸款地區之翌日起十五日內,檢具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貸款經辦機構調查屬實者、農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計畫書、農民組織或農企業登記證明文件、其代表人或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貸款應具備文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附表

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修正規定

壹、農作物部分

低利貸款項目

貸     款     額     度

貸     款     期     限

一、稻米

最高十五萬元/公頃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二、果樹

最高七十五萬元/公頃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三、花卉

最高一百二十萬元/公頃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四、菇類

最高一百二十萬元/公頃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五、蔬菜

最高三十七萬五千元/公頃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六、特用作物

(檳榔及荖藤、荖葉、荖花未辦妥專案種植登記者,不予申貸)

最高三十七萬五千元/公頃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七、雜糧作物

最高十五萬元/公頃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八、菇舍

最高一千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九、製茶設備設施

最高一百五十萬元/每戶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十、蜂箱

最高三千元/每箱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十一、精密型溫室

最高一萬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三年。

十二、一般型溫室

最高三千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三年。

十三、網室

最高二千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十四、溫網室以外之農業設

     施

最高二千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貳、林業部分

低利貸款項目

貸     款     額     度

貸     款     期     限

造林復舊費用

最高三十二萬元/公頃

最長二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

十九年。

 

參、漁業部分

低利貸款項目

貸     款     額     度

貸     款     期     限

一、魚塭養殖復養費用

(一)鰻魚及石斑

(二)龍膽石斑

(三)海水鯛類

(四)其他養殖魚介類

(五)養殖貝類

(六)室內集約養殖系統

(七)九孔立體式養殖(養殖

    籠三層以上)

(八)九孔平面式養殖

(九)龍鬚菜養殖

(十)觀賞魚室外魚塭養殖

    1.錦鯉類

    2.慈鯛類

    3.蝦類及其他魚類

(十一)室內養殖生產

        及管理設施

 

(一) 最高每公頃五百萬元。

(二) 最高每公頃八百萬元。

(三) 最高每公頃三百萬元。

(四) 最高每公頃四十萬元。

(五) 最高每公頃二十萬元。

(六) 最高每平方公尺五千元。

(七) 最高每平方公尺二千五百

     元。

(八) 最高每平方公尺一千元。

(九) 最高每公頃十二萬元。

(十)觀賞魚室外魚塭養殖

   1. 最高每公頃三百萬元。

   2. 最高每公頃二百五十萬元。

   3. 最高每公頃二百萬元。

(十一)最高每平方公尺二千元。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二、海上箱網

(一)網具

 

(二)養殖魚類

 

(一) 箱網水面面積,最高每平方公尺一千五百元。

(二)箱網水體容積,最高每立方公尺五百元。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三、淺海養殖復養費用

最高每公頃十二萬元。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四、牡蠣養殖

(一)平掛式

 

(二)插篊式

 

(三)浮筏式

 

(一) 最高每公頃(放養蚵串一萬二千五百條以上)二十萬元。

(二) 最高每公頃(插篊一萬支以上)八萬元。

(三) 最高每棚(八十平方公尺)四萬元。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五、定置網漁網流失復業

落網類每組最高三百萬元,其他每組最高二十萬元。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六、修建漁船費用

(一)新建漁船

 

 

 

 

 

(二)修復漁船

 

(一)新建漁船

1.二十噸以下每船噸最高十四萬元。

2.二十噸以上未滿一百噸每船噸最高八萬四千元。

(二)修復漁船

1.二十噸以下每船噸最高五萬元。

2.二十噸以上未滿一百噸每船噸三萬六千元。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三年。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七.修建漁筏費用

最高每艘二十萬元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

 

肆、畜牧部分

低利貸款項目

貸 款 額 度

貸  款  期  限

 一、豬復養費用

最高四千五百元/頭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二、乳牛復養費用 

最高八萬元/頭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三、肉牛復養費用  

最高五萬元/頭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四、乳羊復養費用 

最高一萬二千元/頭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五、肉羊復養費用 

最高八千元/頭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六、水鹿復養費用 

最高五萬元/頭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七、梅花鹿復養費用 

最高三萬五千元/頭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八、馬復養費用 

最高八萬元/頭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九、兔復養費用 

最高一百元/頭

 最長三年,本金寬緩期限一年。

 十、種雞復養費用 

最高五百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一、蛋雞復養費用    

最高二百四十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二、白肉雞復養費用 

最高六十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三、有色肉雞復養費用 

最高一百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四、蛋鴨復養費用    

最高三百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五、番鴨復養費用  

最高二百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六、北京鴨復養費用 

最高一百五十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七、土番鴨復養費用 

最高一百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八、鵝復養費用

最高二百二十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十九、火雞復養費用

最高八百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二十、鴕鳥復養費用

最高七千元/隻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二十一、傳統式畜禽舍復建費用

最高一萬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三年。

 二十二、水簾式、樓房式畜禽舍復建費用

最高二萬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三年。

  二十三、傳統式堆肥舍復建費用

最高二千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三年。

  二十四、鋼筋結構堆肥舍復建費用

最高八千元/坪

 最長十年,本金寬緩期限三年。

二十五、牧草復耕費用

最高十五萬元/公頃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二十六、飼料散裝桶復建費用

最高五萬元/座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二十七、自動給料(水)設備復建費用

最高六萬元/座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二十八、污染防治(含廢水、堆肥、除臭、死廢畜禽及孵化廢棄物等)設施復建費用

最高三十萬元/場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二十九、貯乳槽復建費用

最高三十萬元/座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三十、  貯水槽復建費用

最高三萬元/座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三十一、孵化設備復建費用

最高十二萬元/座

 最長五年,本金寬緩期限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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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彰化縣竹塘鄉農會  公司統編:6049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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