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工作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安全指引
發布單位:會務部
發文日期:2021-10-06
農漁民工作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 安全指引 壹、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 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 二級,為保護農漁民安全及健康,須採行必要之安全衛生防 護措施,特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資訊訂定本 指引, 供 規劃相關應變措施依循。 貳、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疫應注意項目 一、 戶外作業 (一) 一般 工作: 為避免烈日高溫下配戴口罩造成身體不適, 嚴防熱傷害、熱衰竭、中暑等,以免生命受到威脅, 建議工作安排避開 10 時至 14 時中午時段,穿著寬鬆 透氣,隨時補充水分及電解質,增加休息時間和次數。 若有口罩因流汗造成口罩有濕透狀況,應適時更換。 (二 )餐飲需求:倘有飲水或用餐需求時,應找通風良好處 或找尋適當阻隔,與旁人保持 2 公尺以上社交距離, 並且避免面對面的狀態下,可以暫時脫下口罩飲食、 用餐或飲水期間請勿交談、儘速用餐 ;但倘由雇主安 排特定用餐場所,其環境清潔、用餐管理及出現確診 者應變措施,應比照 「餐飲業防疫指引及管理措施」 辦理 。 (三) 人流總量管制:為保持社交安全距離,溫網室等室內 空間至少控制 1.5 米 人 (2.25 平方米 人 )),戶外空 間至少 1 米 人 (1 平方米 人 。 (四) 彈性措施 :農漁民於空曠 田間或養殖魚塭工作,無須 配戴口罩,惟前往田間或養殖魚塭工作路程、購買資 材或與他人共同工作時,則仍須按相關規定配戴口罩 並遵守其他相關防疫措施。 二、 集貨包裝 貯運作業等室內作業 (一)一般工作:農漁民於室內工作應配戴口罩及落實手部一般工作:農漁民於室內工作應配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為避免無空調或高溫下配戴口罩造成身體不衛生,為避免無空調或高溫下配戴口罩造成身體不適,宜加強通風,預防熱傷害、熱衰竭、中暑等,適,宜加強通風,預防熱傷害、熱衰竭、中暑等,以免以免生命生命受到威脅,建議穿著寬鬆透氣,隨時補充受到威脅,建議穿著寬鬆透氣,隨時補充水分及電解質,增加休息時間和次數。若有口罩因水分及電解質,增加休息時間和次數。若有口罩因流汗造成口罩有濕透狀況,應適時更換。流汗造成口罩有濕透狀況,應適時更換。 (二)餐飲需求:倘有飲水或用餐需求時,應找通風良好處餐飲需求:倘有飲水或用餐需求時,應找通風良好處或找尋適當阻隔,與旁人保持或找尋適當阻隔,與旁人保持22公尺以上社交距離,公尺以上社交距離,並且避免面對面的狀態下,可以暫時脫下口罩飲食、並且避免面對面的狀態下,可以暫時脫下口罩飲食、用餐或飲水期間請勿交談、儘速用餐用餐或飲水期間請勿交談、儘速用餐;但倘由雇主;但倘由雇主安排特定用餐場所,其環境清潔、用餐管理及出現安排特定用餐場所,其環境清潔、用餐管理及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應比確診者應變措施,應比照照「餐飲業防疫指引及管理「餐飲業防疫指引及管理措施」辦理措施」辦理。。 (三)人流人流總量管制:保持室內總量管制:保持室內1.51.5公尺及室外公尺及室外11公尺之安公尺之安全社交距離,作業環境人數上限室內全社交距離,作業環境人數上限室內8080人,室外人,室外303000人,以降低感染風險。人,以降低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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