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作業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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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年全國統一報期為????月2日起至????月8日止。
竹塘鄉受理申報單位 ↴
◩公所轉(契)作、休耕(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
◩農會公糧
#注意事項
⓵ 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辦理。
⓶ 請農友優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包含公糧、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措施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
⓷ 已完成申報者,當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
⓸ 未同時申報2次者,得依申報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補辦理1次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之耕作措施,但不得補申報起始日為5月31日以前之耕作措施。
#申請需檢附文件
由申報人攜帶下列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1.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2.非土地所有權人:委託經營契約書、租賃契約書、耕作協議書、土地 使用同意書、代耕證明、最近3個月內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
其他文件: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分耕位置圖、契作合約。
申報項目:自行復耕種植登記(水稻、雜糧、果樹、蔬菜、花卉均可)。
備註
1.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者,請記得至公所申報自行復耕水稻。
2.已經申報種稻(公糧)或轉(契)作者,無需再另外申報。